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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明年5月施行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规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在全市800多万个家庭中,正在使用或者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超过了三分之一。今年初,上海市人大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列为了正式立法项目,率先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规范和管理、促进和发展、行业建设、法律责任、附则等。
《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新规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数据显示,在全市800多万个家庭中,正在使用或者有家政服务需求的家庭超过了三分之一。今年初,上海市人大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列为了正式立法项目,率先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共七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机构和人员、规范和管理、促进和发展、行业建设、法律责任、附则等。
 
《条例》明确,本市建立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市、区商务行政部门承担家政服务业行业管理职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促进和规范家政服务业发展,并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协会的作用。
 
《条例》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明确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促进家政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条例》明确家政服务用户的权利义务。用户的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信息知情权和查验证件等权利,以及按约支付费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进行信息披露等义务。家政服务人员的权利主要包括: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有权拒绝可能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家政服务等权利,并明确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进行信息披露、按照要求或者约定提供服务等。
 
《条例》还加强行业规范和管理。主要制度包括:一是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二是引导家政服务各方订立合同;三是建立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四是开展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备案;五是实行家政服务人员持证上门服务。
 
同时,落实家政服务赋能政策,《条例》规定了技能培训补贴、体检支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支持家政商业保险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家政商业保险产品等多项行业扶持措施。
 
记者从市商委获悉,全市统一的家政服务管理平台正在立项推进中。该平台定位于公益,具备三大功能,一是信息归集功能,二是行业监管功能,三是公共服务功能。该平台将与法规实施同步上线,实现对全市家政行业的信用监管。
 
《家政条例》明确要求家政服务机构应该及时将企业信息及其家政服务人员的信息,在家政服务管理平台上备案,并发放家政上门服务证。截至目前,本市已有147家企业、11万名家政服务人员实现持证上门服务,基本涵盖了规模品牌家政企业。本市将重点依托家政服务管理平台,充分运用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的双向杠杆,力争3-5年实现全市家政行业持证上门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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