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报讯一个心存贪念,女保姆鲁某在一个月间接连偷走雇主家上万元的钱财。记者上午获悉,鲁某被西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据了解,今年34岁的鲁某案发前在西城区吴女士家做保姆。经查,2007年3月至4月间,鲁某多次趁吴女士一家不备,窃取吴女士家人放在卧室衣柜抽屉、书包、衣物内的现金共计人民币13 000余元及美元400元(折合人民币3064.3元)。
后鲁某因盗窃行为被吴女士家人察觉后,很快被警方抓获,并被搜出1.4万元赃款。
法院审理后认为,鲁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鲁某案发后主动承认部分犯罪事实,其行为可认定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故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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