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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关于开展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近年来,随着澳门特区经济持续增长,澳门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逐年增加,对聘用内地家政人员的要求日益强烈。应澳门特区政府要求,经研究,商务部、港澳办决定于2013年年底前启动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2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近年来,随着澳门特区经济持续增长,澳门社会对家政服务的需求逐年增加,对聘用内地家政人员的要求日益强烈。应澳门特区政府要求,经研究,商务部、港澳办决定于2013年年底前启动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按照“先行试点、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合作初期试点省份为广东和福建省,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广东和福建省试点企业名单附后。

   二、请广东省外经贸厅、福建省外经贸厅分别会同当地有关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监督管理本省企业开展输澳门家政人员业务,制订管理办法。

    试点企业应遵守内地和澳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好内地赴澳门家政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三、商务部和港澳办对内地输澳门家政人员合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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