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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示范家政已成百姓朋友们的笑柄

对于示范家政,相信上海的朋友了解的不少,但是在示范家政里面有几家有正规的?有几家公司的负责人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另外何为准员工制?如果没有实力规范,可以完全不要操作,就直接叫中介制好了,加强规范就行了,何必弄一个新鲜的名词呢,这让没有资质的企业也拉进来示范,结果现在被各大媒体报道出问题了,在示范家政里面,好多家政都是不正规的,欠家政员工资不发,老板跑了,还还有其它更多的,大家可以看看新闻,对于这样的家政从何谈示范,从何做榜样,这又如何让上海的家政产业向前发展呢?这不成为人们的笑柄吗?

孩子怎么带  怎样能带好呢

自一生命呱呱落地的开始  就要开始适应这个社会  我们应该怎样去让他去适应呢 能让他怎样去 接受自己的生活环境  我们作为孩子的抚养者自身应该具备哪些生活抚养技能 才能让他接受自己 并快乐健康的成长呢

月珠家政的育儿嫂有人请过吗?

前几天看到有人在群里面给我推荐说月珠家政的育儿嫂不错,在198526家政网上面有很多阿姨照片,我进来看了下,她们的阿姨照片确实不错,但是我之前对这公司不是太了解,想问下有朋友到她们公司请过育儿嫂吗,她们是如何收费如何,怎么个操作流程?

上海的客户怎么想的,照顾老人只给2000多工资

唉,郁闷的,最近有个客户,找照顾老人,没休息时间,但是工资只出2000多,现在物价这么高,根本不可能找得到阿姨了,至少也要3000以上,否则招多长时间都找不到人的,这不是我们乱说行情的。

上海有金童高级管家学习的地方吗?

上海有金童高级管家学习的地方吗,如果有,一般要学习多长时间,学费多少,毕业以后发什么证书?

浦东花木附近早出晚归带宝宝的阿姨价格?

有没有浦东花木附近早出晚归带宝宝的阿姨,早九晚六的样子,一般情况下要多少价格呢?

长宁中山公园周末家政阿姨要多少钱?

家住长宁中山公园,想找一个阿姨打扫房间卫生,一个星期打扫一次,要求阿姨干净,人好一点的,手脚干净一些的,这种一般是多少钱一个小时呢?

我也来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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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鑫莘梅陇家庭劳务介绍所

记者实地采访了去年的几家示范性家政服务站,了解到就连示范合同中所设定的最基本意外伤害保险,企业也不愿购买却纷纷推至消费者,从而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社保部门告诉记者:意外伤害保险仅是一种低额度的商业保险,而且需事先本人垫付,超出部分却无法得到赔付。工作人员说,家政企业倘若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后,一旦发生意外工伤事故完全享受到《劳动法》规定的工伤待遇。其医疗费用无伦有多高不受额度限制而且医疗费用无需事先垫付,全部纳入工伤范畴。“国务院指导意见”第23条指出:家庭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记者完全不懈:像这些巳成为上年度88家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家政企业,却没有为其旗下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违反了国家《劳动法》的规定,严重侵害了家政员的合法权益,妇联还能让这些企业继续成为家政“示范”吗?!

记者不想看到,本想为了规范原先比较混乱的家政市场却通过示范性的创建使得在遵循法律法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从而违背了市政府办实事的初衷。(待续)

2014-05-04 23: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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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为员工缴纳社保  实质侵害家政员权益
在“中介+管理”准员工制模式中,家政员既然巳被视作为企业“员工制”中的员工一员,其工作、生活理应受《劳动法》所保护并保障。但记者在对去年巳落定的88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调查中发现,除了少数二家企业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外,几乎均没有依据《劳动法》规定为家政员缴纳社保。然而去年,上海市妇联发展部顾秀娟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们声称:示范性家政创建对家政员实行100%社会保障,显然这与事实大相径庭。记者在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部门的沟通中,工作人员向记者阐述了这样一个法理,假如让四千家应该从事“员工制”的家政企业去涉足中介经营除了在本质上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又在道义上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据相关媒体不完全统计,在上海从事家政的家政员巳超过五十万,这些企业原本必须将这五十万名家政员通过劳动行政部门招录为企业的员工,让她们享受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却被市妇联等部门无情地引入至从事中介经营的“中介+管理”模式的误区,使得这五十万名家政员无法真正享受到国家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险等待遇。记者看到,在示范性《家政服务合同》中仅以购买商业性质意外伤害保险来抵充国家规定的必须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这绝对是对广大家政员的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也在实质上严重侵害了家政员的基本权益。

2014-05-04 23: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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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工商局注册部门了解到,随着市场发展,一批由工商部门颁发的且明确注明不得从事家政中介、并以“员工制”经营类型及操作模式的营业执照相继出笼。这也符合了政府试图把广大家政员纳入企业的正式员工范畴的初衷,让她们切实享受到国家《劳动法》所给予的社会保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此类非中介性质企业巳发展到了四千多家。然而工商部门在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非常明确规定了“不得从事中介”,这也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所规定。
闵行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中介制”与“员工制”这二种经营模式是绝对不能混淆在一起,反之是对法律的践踏。《就业促进法》巳明文规定,未经行政许可从事中介必须予以关闭并处罚。监察人员表示,此类企业的性质只能从事“员工制”,是把家政员招录为企业的员工,与她们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障的四险,然后依照企业与消费者所签订家政服务合同的内容把家政员派遣至消费者处提供家政服务。企业则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经税务部门纳税申报后为家政员发放工资。劳动执法人员进一步指出,对于这类没有中介资质的家政企业收取消费者或家政员中介费行为一旦被查实,劳动监察部门必须依法处罚。“国务院指导意见”第15条规定: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决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维护家庭消费者合法权益。
记者由此看到:妇联推行的示范家政“中介+管理”准员工制模式,让完全不具备中介资质的企业去从事非法的中介活动,而作为员工制管理的企业必须为家政员缴纳社会保险却不作强制性要求。其做法在法律框架外的二边打起搓边球又似乎存在着规避法律法枕的嫌疑,其“中介+管理”是否合法确实值得商榷。

2014-05-04 23: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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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准员工制”模式  造成行政法规混乱
上海市妇联在二届的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创建工作中搞了一个准员工制,即所谓的“中介十管理”模式。在采访中杨先生告诉记者,把那些根本没有依法取得中介许可证、没有获得中介经营资质的家政机构纷纷罗列到这个“中介+管理”模式的示范性行列中,除了违反国家法律外,势必造成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混乱。此举又何从来“好”、又怎样体现其中之“优”呢?
在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处丁振文处长的采访中,丁处长特别强调:从事家政中介必须取得行政许可,只有依法取得《家庭劳务介绍许可证》资质后才能从事中介活动,否则将由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查处并取缔。
就“中介+管理”模式的运行是否违反国家法律的问题?记者还特意专程走访了上海市君志律师事务所,马伟律师明确指出:上海市妇联此举的操作行为严重违背了国家《行政许可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以及《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而且又与人保部门及工商部门的法规及行政执法相冲突。马律师说:人保部门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未取得中介许可证从事非法家政中介的违法行为,历来是坚决取缔并予以查处;工商部门对于已经取得营业执照而没有取得中介许可证从事中介经营的,也是依照超范围经营处罚。然而,妇联却将那些没有中介资质的家政机构通过“中介+管理”模式纳入从事中介活动中并作为示范家政,致使他们从事中介的不合法行为,经过示范性的这次“运作”,使之成为合法化。同样是一个企业,这边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并取缔而那头却又被妇联视作为“示范”, 从而造成相关行政机关无从监管,因为它们巳被冠以市政府实事项目的“示范性”帽子。由此看来,其危害性之大!

2014-05-04 23: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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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随即采访了代理此案的黄伟律师,他指出此案件虽由政府出面暂巳平息,但造成的社会影响远远没有消除,其缘由就是公司用“代收代发”将雇主发给家政员的工资扣压在经营者手中,然后卷款逃走。当得知“再来公司”实际经营者在“再来家政”原址改头换面又成为妇联的“示范家政”申报入围者时,黄律师感到气愤并对妇联做法表示无法理解。资深家政人士刘玉鑫在网上对“代收代发”的恶果进行评击:“…代发阿姨工资,公司用阿姨钱作周转或者其他事情,比如再来公司就是拿着阿姨的工资去做股票,全部亏空,导致再来公司倒闭”。据说,市妇联对“再来公司”欠薪事件引出的教训仍不引起重视却继续延袭并推广“代收代发”将家政员工资扣压起来的做法。
专案处理“再来公司”欠薪事件的是古美街道劳动监察分队,其负责人李德华就妇联的做法提出质异。他告诉记者,所谓“代收代发”严重违反了《劳动法》。李保华认为:作为“中介制”是由雇主与家政员发生雇佣关系,是雇主把工资直接发至家政员手中的行为,无需由他人去“代收代发”;作为“员工制”必须按《劳动合同法》要求由企业与家政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且企业直接发放工资给家政员的行为。李保华强调,这个工资本身就是企业总营业额的支出部分,由于雇主与家政员没有直接关系,所以完全不存在需要雇主委托企业去“代发”工资给家政员的情形。况且今后由谁来保证“代收代发”以后,资金又有可能被侵占或被挪作他用呢?!

2014-05-04 23: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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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家政员薪金巨额  劣迹负责人又成“示范”
记者了解到,在闵行区申报的六家企业中有一家名为上海阿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的法人陆建伟,他在区妇联组织专家示范评审上,竭力介绍自己在原公司曾把雇主发给家政员的工资预压在其公司帐户上,并推行由其“代收代发”的模式。记者对陆原先负责经营期间侵占家政资金有些了解,又从市工商局档案核实,陆正是在二年前被媒体曝光过的原“再来家政”公司担任古美路分公司的负责人,陆同时又是其它各分公司门店的负责人和实际经营操纵者。
据新闻晚报及中国新闻网报道:2012年8月,上海再来家庭服务有限公司突然关闭在沪的所有门店,老板跑了,使近96名家政人员陷入了恐慌,因为她们的劳务费还攥在老板手里。
当时,“再来家政”公司侵占家政人员劳务费拒不支付的行为,侵害了家政人员的合法权益。由于“再来公司”家政人员讨薪案件被定性为一起重大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面巨大,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十分重视,要求上海再来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和古美路分公司应于2013年1月23日前支付96名家政人员这些被拖欠的服务费。然而,拖欠的薪金却一直没有到位,实际经营者也一直没有露面。最后闵行区人民政府和古美街道办事处动用了政府的‘维稳基金’先行垫付了家政人员薪金,才平息了此事件。    

2014-05-04 23: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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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告诉记者:税务申报与审计报告这二者数额必须吻合,如严重不符且相差100万以上说明这些企业可能涉嫌偷税漏税情况,要么提供的审计报告涉嫌造假。根据税务及审计法规必须对相关责任人先补税后处罚,还将追究会计师事务所的责任,当然要立案调查后才能定性。税务人员还指出,像这种情况为什么妇联组织不来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并调查一下呢?
记者从妇联的申报通知中看到:要求街镇妇联对申报的各项材料进行核实,而区级组织则对申报的各项材料进行评审、核实。记者感到疑惑,既然自己定的必须“核实”规矩又为什么不向有关部门作进一步审核、核实呢?
杨先生告诉记者,家政服务本来就是小本经营的便民项目,随着家政员的工资要求曝涨造成许多雇主无法承受,雇佣也随之大量减少。因此,家政行业年收入要达100万几乎很难。妇联盲目设定企业100万营业指标违反客观规律和现实,是造成众多企业为求达标获得财政补贴而纷纷造假的根本原因。据悉,闵行区税务局巳对这六家企业涉嫌少报或漏报营业收入的税收情况进行了立案。

2014-05-04 23: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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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苛求年收入100万  申请企业则纷纷造假
根据市妇联下发的程序要求,申报企业递交申报材料后由各街镇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然后区妇联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和核实,获通过后最终报上海市妇联并由“示范家政”专家评审组评审及公示。
妇联对申报材料有各项要求,其中有一条却被认为申报者是否能过关的重要条件,即申报企业必须提交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而且显示的营业额不得少于100万。
一家政企业负责人杨先生向本报反映,称他的企业座落在上海闵行区,亦是今年“示范家政”创建申报者之一。他说,根据他从事家政企业经营十几年的经验,一般要达到年营业额100万几乎不可能。3月4日,闵行区妇联组织专家对上报到区的七家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由于他提供的审计报告未能达100万而落选,其他六家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数据显示均达到100万以上而全部入围。事后他向市及区妇联提出,并对这六家企业提供的审计报告真实性存疑,同时对妇联在“示范家政”创建中存在背离国家法律的其它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质异。
接到投诉反映后,记者进行了全方位调查。先后二次致电闵行区妇联,想了解并查阅六家企业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却遭到妇联贺小姐的拒绝。随后,记者又与闵行区税务局取得了联系。税务人员对六家企业上年度公司的营业额逐一进行核查,其申报营业额均远远没有达到100万。                                     
    记者获得的这几家企业上年度营业额数据显示:
1、上海无尘珠家庭服务有限公司吴中路分公司营业收入在闵行区没有申报;
2、上海信义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2万;
3、上海千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古美路分公司营业收入在闵行区没有申报;
4、上海阿依家庭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4。8万;    
5、上海宛心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黎安路店营业收入为2万;     
6、上海欣闵保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仅为1500元。  

2014-05-04 23: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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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家政”创建岂能违反法律法规?
(本报记者:陈建新)为社区居民提供烧饭、打扫卫生、洗衣、带孩子、陪老人等工作的家政服务,以往一般是由家政中介机构以中介的形式把家政员介绍到雇主家庭里,使雇主和家政员直接成为雇佣关系,这种方法既简单又经济。然而,家政员从事的工作因为是家庭这个特殊原因,无法得到《劳动法》所保障。
随着一批非中介性质员工制型的家政公司不断应运而生,对于那些没有取得中介资质的家政企业,政府要求以员工制模式运作,力求把家政员的工作纳入到员工制的轨道,使她们以企业员工的身份真正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2010年9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出台,为规范家政市场进一步保障家政员的合法权益起到良好推进作用,特别是对与家政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为她们缴纳社会保险的家政企业给予免税及社保财政补贴。
2013年4月,由上海市妇联出面着手承办了2013年市政府支持建立80个示范性家政服务站实事项目活动的创建,且要求“好中选优”树立样板。获得此称号的企业可享受政府的财政补贴,今年巳是第二次。应该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了规范上海市的家政服务市场,设立示范性家政服务站的初衷和本意绝对良好。但是记者发现,担负主要承办单位的上海市妇联在这次创建工作中的行为却让人们无法思议和理解,她们的种种表现和做法巳偏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

2014-05-04 23: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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